为实现《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16年-2035年)》和《昌平分区规划(国土空间规划)(2017年-2035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昌平区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现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
范围:拟征收土地位于兴寿镇秦城村、象房村、桃林村、兴寿村、延寿镇上庄村和下庄村,具体四至以勘测定界结果为准
用途:防洪设施用地(U32)、水域(1)、水城沟渠(B11)、水库(12)、公路线路及其附属设施用地(T21)
依据北京市昌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钻子岭水库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京昌平发改(审)【2024)78号],本次拟征收土地用于钻子岭水库工程建设,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的征收农民集体土地情形。
拟由昌平区兴寿镇政府和延寿镇政府委托测绘公司和评估公司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在对拟征收范围内进行土地现状调查工作时,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积极配合。
为实现《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16年-2035年)》和《昌平分区规划(国土空间规划)(2017年-2035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经昌平区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现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
用途:二类居住用地(R2)、其他类多功能用地(F3)、教育用地(A33)、体育用地(A4)、文化设施用地(A2)、社区综合服务设施用地(A8)、交通场站用地(S4)、供热用地
依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昌平区北七家镇歇甲庄村(A地块)土地一级开发项目建议书(代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京发改(审)〔2025)263号]。本次拟征收土地用于昌平区北七家镇歇甲庄村(A地块)土地一级开发项目建设,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的征收农民集体土地情形。
拟由北京市昌平区规划和自然资源综合事务中心委托北京未来科学城置汇建设有限公司开展勘测定界和土地现状调查,在对拟征收范围内进行勘测定界和土地现状调查工作时,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积极配合。
(责任编辑:)关键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