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提名2025年度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自然科学和工程技术)的
时间:2025-03-22 07:31来源:未知 作者:未知 点击: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办公厅,部属各高等学校、部省合建各高等学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和全国教育大会、全国科技大会精神,促进高等学校科技创新,提升高校创新人才自主培养水平,支撑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助力新质生产力发展,按照有关要求,教育部决定启动2025年度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自然科学和工程技术)提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中央部门所属高等学校的各类研究成果,由学校直接提名;地方高等学校的各类研究成果,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提名。本次提名采用各单位限额提名方式,各单位最大提名数量另行通知。

  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可以3人联合提名1项所熟悉专业的研究成果或1名青年奖人选;“双一流”建设高校校长、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管辖的有关学会(中国数学会、中国物理学会、中国力学会、中国化学会、中国地质学会、中国机械工程学会、中国化工学会、中国土木工程学会、中国材料研究学会、中国动力工程学会、中国电子学会、中国通信学会、中国自动化学会、中国农学会、中华医学会、中国汽车工程学会)可提名1名青年奖人选;鼓励提名服务国家重大战略急需的青年人才。

  专用项目是指内容涉及国家秘密的项目,除专用项目外的其他项目均为通用项目。提名专用项目的单位应具备相应的保密资格,专用项目只接受单位提名,不接受专家提名。

  2. 提名自然科学奖项目提供的代表性论文(专着)应当于2022年12月31日前公开发表,工程技术奖项目应当于2022年12月31日前完成整体技术应用。

  5. 已获得或正在申报国家级或省部级科技奖励的项目技术内容,不得提名2025年度教育部自然科学奖、工程技术奖。

  7. 青年奖男性被提名者当年未满35周岁(1990年1月1日后出生),女性被提名者当年未满38周岁(1987年1月1日后出生)。

  1. 单位提名项目的提名号和校验码由所在学校发放。各学校可通过管理员账号和密码登录教育部科技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管理信息系统,网址:,系统开放时间为工作日8:00—20:00,节假日8:00—18:00),在线生成提名号和校验码。

  管理员账号和密码重置,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中央部门所属高等学校请联系教育部科学技术与信息化司,地方高等学校请联系所属省级教育行政部门。

  2. 专家或组织提名前,请责任提名专家或组织于2025年3月14日前通过本人电子邮件或组织单位邮箱向教育部提出申请(申请表见附件4、5),电邮及附件标题为“专家(组织)提名申请表-奖种-提名专家姓名(或组织名称)”。多名专家联合提名还需同时抄送其他提名专家。教育部将在收到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经审核符合提名要求后发送提名号和校验码。

  提名书是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自然科学和工程技术)评审的主要依据,请提名单位、提名专家或组织按照《2025年度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自然科学和工程技术)提名工作手册》(附件1)要求,如实、准确、完整填写,并对所有完成人(青年奖候选人)的政治立场、师德学风、教书育人等情况进行评价。

  通用项目提名单位、提名专家或组织可于2025年3月17日起凭提名号和校验码登录管理信息系统,按要求在线填写、提交和提名。专用项目参照提名书模板(可从管理信息系统下载)、按照保密规定填写和提名。专用项目需按要求于2025年3月14日前至教育部科学技术与信息化司进行成果登记。

  通用项目按照《2025年度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自然科学和工程技术)提名工作手册》要求书面公示并上传公示情况,专用项目按保密规定通过内部渠道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并以书面形式报送公示情况。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提名单位须以公函正式报送提名材料。中央部门所属高校提名材料直接报送,地方高校提名材料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汇总后统一报送。提名专家或组织可直接报送提名材料。截止时间为2025年4月3日。

  提名材料包括:提名函1份,内容包括提名项目公示情况及结果,提名项目数量和汇总表(附件2、3);通用项目纸质提名书2套(含1套原件,主件、附件一并装订成册);专用项目纸质提名书11套(含1套原件,主件、附件一并装订成册);如有回避要求,回避专家申请表1份(附件6,选填)。

  附件:1.2025年度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自然科学和工程技术)提名工作手册(只发电子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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